刚出这本书的时候 因为书名就进去看了 那时候自己也小比较浮夸 比较喜欢看种马文(那时候网文刚兴起 年纪也小) 没看几张!
再次拾起这本书是想看看别人为什么都很推崇 没有失望 那是一个江湖 摒弃了单方面的丑恶。
书中每个人都个性鲜明 依韵的商人本色宵云喜的忘我 小剑的理性 紫杉(太全能了) 暮色的执着,霸天(可怜人!!!)
江湖里书写着每个人的追求 理想 。那些厌倦了江湖厮杀的选择重生 过着田园生活,活着的 继续为了自己信念奋斗。
其实本书也就是一帮感性的疯子战斗的故事 。
第一次推荐 就这样吧 !
O_o(看了推荐去看的 记得还有续集哈 )(卓柏卡布拉)
主角得到了一本可以看到未来自个写的日记的本子,大概可视作主角有了有限前知的能力,而在主角自动招惹麻烦的体质下,一系列支线剧情接踵而至,主角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成长。作者行文顺畅,没有卖弄文字,剧情的起承转合安排得还不错。同时,作者在文中写到的一些小知识点,是很多人的知识盲区,也算有不错的科普效果吧233(空星痕)
在找一本末世独狼的,终于给我找到。我找看了200章,就是干,不要命。每次的战斗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主角的得到的能力就是不用修炼,但是只有在生死战斗时候才可以提升。女主应该算是酱油吧。喜欢末世独狼杀伐果断类的不容错过。(开云短_清号了)
很好看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很每个任务都很新颖看的越来越无法自拔晚上本来想早点睡但是太好看了有木有忍不住啊女主角性格很喜欢就是更新太慢了(S艳)
题材非常好,就是偏门了点。
整个故事围绕着格兰德殡葬之家,他们的家庭成员有吸血鬼扎克,狼人本杰明,报丧女妖爱丽丝,老汉克(前期唯一的人类),露易丝(扎克的女朋友,人类,后期也成了吸血鬼),马修(本杰明的族人),幻人丹尼,大丹犬金(异形者,有时候会用詹姆士的形态)等等等等……(后期的加入格兰德的异族太多,数不过来(•́ω•̀ ٥))
主人公扎克,是个活了三、四个世纪的吸血鬼托瑞多,被隐秘联盟追杀的只剩下最后一只,逃到巴顿和狼人本杰明相依为命(有点奇怪的描述,狼人和吸血鬼是死敌)
本杰明,扎克的好基友,明面上是格兰德的弟弟,背面呢,是一个没有了狼群的头狼阿尔法,是在殖民者时代被帕帕午夜(印安人的神)制造出来对付吸血鬼的狼人
报丧女妖爱丽丝,格兰德最大的保障,名义上是扎克和本杰明的妹妹,可以看见死亡而内向的女孩(后期爱丽丝真的成长了,不在害怕自己可以看见死亡,还交了朋友)
老汉克,格兰德的长辈(明面上,不然吸血鬼和狼人能甩他好几辈),固执的古怪老头,吸血鬼和狼人、爱丽丝来到格兰德之前和老格兰德一起经营着殡葬之家
前期的格兰德是以上这么个样儿的,那么来看看巴顿是怎么变热闹的。
詹姆士,和格兰德关联最深的人类,一名警探,可以很客观的说,他很讨厌扎克扰乱了他的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最初扎克救得他(虽说扎克也没安什么好心),没有扎克帮他解决问题(大多都是莫名其妙的和案件牵扯到一起)的话,估计也活不过那么多异族停留的巴顿了(这位警官是典型的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模范,毕竟是人类么,比起其他知道真实的世界的人类,思想比较幼稚╮( •́ω•̀ )╭)
市长大人安东尼,如果说上面的詹姆士是事件的开始的话,那么安东尼就是一切的源头+吸血鬼的朋友,是的你没看错,我们的吸血鬼和狼人刚刚来到巴顿的时候,在一起的另一个同伴就是还是一个士兵的安东尼,他挽留了当初准备离开巴顿的扎克和本杰明,让他们试试人类的生活是怎么样的(越来越有趣了不是么,吸血鬼、狼人、人类最初来到巴顿后是怎么安定下来的呢?)
露易丝,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作为严格的遵守了不玛丽苏的女主,她最初被詹姆士的事件牵连时,当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面对血淋淋的案件,明智的选择了扎克的庇护,和詹姆士比较比较,露易丝是成熟性感(扎克的女朋友,嘿嘿)的聪明人。
西区的人们,扎克的初衷是为了殡葬事业的私有化(很认真的在扮演一个人类,喝的都是羊血,我都快感动了(。í _ ì。))来筹集财源而接触的第一个是昆因夫人,这是格兰德之家和西区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的初始。
丝贝拉,印安老夫人,也是一个力量强大的巫师,当初的殖民者战争里,吸血鬼是不可以在没有同意下进入印安人的领域,后期的故事里我发现了丝贝拉的一个小小的满足感,挺逗的。
以上等等都是的灵魂人物,当然没写上去的有很多,比如吸血鬼十三氏族,食尸鬼,异形者,猎人,恶魔,天使,灵魂异族,读心人,还有第一人称的麦迪森……或许有人接受不了这样的美式文风,但是精彩有趣,有会心一笑的幽默,希望更多人可以注意到这本小说(如果看到最新一节的终的章节的话,建议养肥大约30章后再看)
在此手残致谢扎药写出了这么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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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Noirl)
最强妖兽系统
第1534章:扦往地狱位面(番外一)
点击阅读 首先前面看的系统的挺爽,但是飞升天界之后,系统去哪里了,,,系统被卸载了吗。。好多章没有讲系统小说感觉没意思了都(HZH。)
几年前看过的小说,今天决定拿出来炒炒冷饭。
首先我认为一本优秀的小说,一定会有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和一个逻辑性强主线故事。在玄幻文大量充斥呼朋唤友组团打怪升级,左拥右抱数人暧昧不清的套路时,蛊真人简直是一股清流。
虽然重生复仇诸如此类比较套路,很难写出花。但作者自创蛊师体系,这是让我眼前一亮的地方。加之穿插的人祖传,一定程度上承接了剧情。比较结构作用,我更欣赏这种手法,这种创新性的思维是文章不可或缺的。
但要说有什么缺点,作者前期描写太极端,后期又太随便,虽然人祖传让人眼前一亮但有一些情节不经推敲。就比如人祖出生死关那一节,给我快要憋出内伤了,人祖他想出来就走出来了,你让他牺牲的女儿情何以堪。
接下来就是本书最受人争议的地方,三观。我听过这样一句话,三观不正,就是三观正好和我不同。我也挺纳闷的,评论区大神们用社会主义价值观套用到小说里,用一本书的三观定义书的好坏,这不就相当于看脸不走心吗?蛊真人受争议很大程度是由于作者以正面写邪恶,并对利他道德进行讽刺。不得不承认该作确实某些行为极端,但我认为在小说中创造一个无拘无束,追求永生的反道德主角,影响并不会太大。书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但我们深处的环境不会让我们仅仅因为一本就被左右了思想。(如果你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拥有玻璃心,那么你可以当我在放屁)如果真的觉得无法接受,大不了挥一挥手,不看便是。
为什么我要起这样的标题呢,因为后期这部作品真的差强人意,中后期的蛊真人,剧情真的可以说一声俗套,作者似乎也是迫于无奈(好像是结婚专业从事写作),写后期明显感觉不走心,有点往商业小白文靠近,我也不敢大放厥词指责作者,毕竟论吃相,比某土豆好了不知道多少。我只是可惜一本佳作被责任压弯了腰(奈何桥上崴了脚)
30多秒修复300多个法阵,特么原来是在修电视机!
没秒提速100码、飞一般的感觉,这特么法宝坐骑上射了!
古琴音响、仙女下凡、空灵绝唱,当红明星妹子开演唱会了!
XX剑派研制新型飞剑、股票上浮,一路飙深8.7涨停板!
我一定要成为练器大师....好好高考、大学是我成为练器大师的起步....(玩)
我只能说:“是我的话,我也不回家”。
因为...有个女人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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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娘砲才干女人,是男人就干机器人!』
—by韩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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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书中留下了大大小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则取决于读者看书用不用心而已。
还记得吗?
《022章—仿生假肢》
主角替高老头做了一个“仿生机械手臂”。
《065章—智能模拟光学面具》
主角替自己制造的“高科技模拟面具”?
《047章—从中作梗》
主角在无意中提到的,操控分之中有个“基础虚拟电子技术”?
仿生假肢,可以制作身体。
模拟面具,可以制作皮肤。
基础虚拟电子技术?,这不就是电脑编程吗?
以机械师的暴力,我还不信会做不出一个“完美贤慧的老婆AI”?
而用光学面具的材料来当皮肤,做出来的机器人,则可以跟魔形女一样,随时换花样玩。
仿生机械身躯,想要什么比例、什么身材,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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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械师?,自己的老婆自己造,这才叫机械师!
现在主角不做出来,只是因为手边材料不够高级,自身技术还不够顶尖而已。
要玩就玩最美的女人,最贵最高级的那种机器人!
做老婆这等大事,当然是一切都要选最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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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在等...
她还在等韩技师啊!!!(异色瞳)
现在快穿文很流行 ,刚刚看这种类型的时候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几本看下来就觉得无趣了,千篇一律,没有新奇感。但这本书写的很棒,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都刻画的很精彩。女主不苏,不圣母。,男主也棒棒的*^_^*。总之这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喜欢看快穿的可以看看哦(言 止)
医品宗师
第五百五十七章 这种柑觉,真好(大结局)
点击阅读 喜欢看,因为我爸也是肺癌患者,确诊快两年了,花费了四十多万,可是只是维持,多希望现实生活中也能有这样的神医啊!哎!(姚志生)
初看的第一印象就觉是个悲剧 因为最后晓苏没有和任何人在一起 男主雷宇峥爱得很深沉 极让我心疼 男二邵振嵘 很暖很阳光 可惜却成了作者笔下的一个炮灰
最后那几章 写道雷宇峥的时光盒 在夜晚 他独自一人坐在河边 看着那些他曾写过的纸条 一张张 看完便抛进了河里 连同那枚戒指……
其中 我得知了 他的妈妈喜欢振嵘 爸爸喜欢大哥 而他却不被父母所喜 而所爱的姑凉也因种种误会而不得 最触动我心弦的那句话便是”芋头爱晓苏“ 对的 不是喜欢而是爱 那么闷骚腹黑的雷宇峥原来也是可以做出如此幼稚的事情 而他也是真的爱晓苏 只是不愿承认罢了……而这些事情 晓苏都不知道
但在第二遍看时 我觉得 也许 这样是对大家最好的安排 佳期如梦 最美的在梦中遇见就好了 他们若捆绑在一起定会互相折磨 因为晓苏爱的还是邵医生
”今生今世 相见无期“(傲娇小仙女)
很棒的文,值得一看,不一样的耽美 文,塑造人物丝毫不做作,喜欢冷静的太监,为自己找到一篇好文而庆幸,每个文字都能让细胞高潮(JulieOba)
如题 古风文 写的一个小小庶女在嫡母手下谋生活的事 穿越女不开挂 无背景 嫡母嫡姐非恶毒女配 每个人物都很饱满 有色彩(天弱)
这本书对我意义很大,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也是无意中在我舅舅的手机上找到,闲着无聊就看了,结果看着看着就迷住了。这部小说也是我看的众多小说觉得最好看的一部。这小说很精采什么魔这些也是这部小说开创的。很经典的一本小说,推荐大家看一看。(我不是逗比i)
非常有创意,而且,应用类多啦a梦的道具穿越就是一系列非常非常的不错的无限类文。必看神作。现已更新到哈利波特。(我是小白)
雪中悍刀行 书评
2014-08-10 寻欢大神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上一篇谈到了剑道扛鼎人物李淳罡和他的剑道,他走的是一条武夫以力证道的路,不同于三教圣人,佛门一入一品即金刚,道家指玄叩问长生,儒道天象。这一篇想从三教圣人处谈谈圣门和佛道儒,人神魔的世间情。
李当心——身在佛门也有情,无禅可参的僧人。
佛门中可评得上前三甲的人物,菩萨低眉,金刚怒目,说的是佛门的慈悲与愤怒,但即使愤怒,也不过是在硬度堪比金刚石的地面踩出了一百零八罗汉印,为师父报仇场面确实恢弘,扯过黄河淹了道德宗,但到底未曾伤及无辜。但是整本书中,我认为最出彩的倒不是李当心像唐僧那样的西天取经回归后的盛名,不是他作为那个白衣圣僧的一切。他的出彩在于他是一个娶了媳妇儿的佛门中人,是他媳妇儿的丈夫,是东西小丫头的父亲,是吴南北的师父,是龙树僧人的徒弟,是他作为李当心的生活。
小时候我一直在想,出了家就不能成亲,但是如果真的在出家后,莫名其妙的动了情,爱上了一个人,难道从此就犯了戒,修不得佛,参不来禅?所以我不明白济公李修元为什么出家,不明白天龙八部里面虚竹的爹,那位方丈明明心中有情却不敢承认,之后一生牵挂,修得又是什么善果?明明佛门是清净地,但真正超然物外又是不可能的,不理俗事?本就都是俗人又怎么做的到,不过是看清楚轻重,不会舍本逐末的修行。像之前看的空间有同学转的佛学,什么劝阻人三次就够,略感荒谬。就看如何理解了,佛本慈悲,如果真心渡人,何谈三次,三千次能换回一个浪子回头也是功德,但你劝三千次,只是徒增他人烦恼,所以佛家又说,佛渡有缘人,所以能传后世的学说,大概都有其思辨,最是自圆其说。不过佛家水太深,我不了解而心存太多困惑,也不求甚解,到底还是喜欢李当心,修佛之人为成佛而修佛就是偏执,修佛之人未成佛之前就还是人,所以要能包容人情。
里面有许多他和他女儿,他徒弟的互动情节,大多平淡中显真情故而妙趣横生,比如东西不给他看徐凤年送的手串,于是他便在徐凤年名下刻上一刀,天下的父亲对于自己女儿喜欢的男的总归有几分不顺眼,此处特别有《我的三个假想敌》的异曲同工之妙。对于他媳妇儿,描写不多,有意把李当心刻画成一个惧内的丈夫,但如此神通怎会真正惧内,不过是愿意宠之任之罢了。细节印象深刻的有两处,第一处是说李当心当年西行回来千万人中就见到她一人,于是执手一生,情不知何起,所谓缘分本来就不是个可以用逻辑区分的东西。第二处,是他去藏经阁抄书,半天不见人,他媳妇儿怒气冲冲出门吼人,但真正看到他没出什么事的那一刻,真真是柔情似水,所以那些剽悍,不过你演我看,你我都懂,于是就成了周瑜打黄盖,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吴南北——他修有一禅,不负如来不负卿
文中笔墨不多,一个爱慕师父女儿甘愿受欺负的有慧根和大智慧的小和尚。因为李东西喜欢胭脂水粉,但是师父总是钱不够,于是总想着要好好修道,修成佛陀,烧出舍利子,卖钱给东西买胭脂,赤子之心总是让人嗟叹。最后要出行北莽却因为李东西的一梦,梦见他坐在北凉城门前,全身流出金黄血液,坐地成佛而止步,无所谓信不信,只因为这个人很重要,所以宁可信其有而竭力避免也是一种深情,而且我觉得按照情节发展,也许这个梦真的可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成为真的,但在还未成真的时候,知道一千斤胭脂也比不过一个大活人,惜福就是幸福。
洪洗象——千年修行为红衣,暖人心乃长久情
洪洗象,书中是武当山扛鼎道教,武道的人物,也是烽火这本玄侠最能满足儿女情长四个字的人物。按说,一本武侠总该有情串联其中,否则女生不爱看,因为没有绮丽情思这不纯粹是一本通关攻略,游记手札了么,那还不如去看经书,史书。但是真要说怎么儿女情长,处处有情不知道怎么说起。
关于他,哭点有二,一处是一步跃天象,这里是王重楼掌教离世,他回忆起当年师父背他上山是站在雪中等了很久变成了雪人的大师兄,记得他回头看大师兄时温暖的笑,记得武当山上各位师兄对他的关怀,不记得是他哪个师兄对他说的那番话,归纳就是对他期望很大但最大的希望就是没什么期望,只要他过的开心,其他顺其自然,因为期望而看重,因为看重而没有期望,本来在这矛盾语句中就有太多的深情,不禁泪下,所以一直觉得书中将武当山写得非常有人情味,旁人修道为长生,武当修道修平常,真是不得赞!其二就是骑鹤下江南就是他的情,为之斩断气运莲,为之自行兵解,愿再为人间证道三百年,求开天门送她飞升算不算?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在太安城徐脂虎如小女子向心爱男子故意使坏,要在禁车的地方坐马车,然后他微红了脸伸出的手,为她无视世间规矩,她的心意才是他懂的规矩,以及最后转世的余福看到红色剪纸的莫名欣喜,烽火的伏笔可谓精妙,暖人心的是长久情
轩辕敬城——人生自古有情痴
赵黄巢称轩辕敬城才华为其生平仅见。他本可以与张巨鹿一样经略天下,至不济也可与荀平相当,却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困守一山,即使成为大长生境界的圣人,也为踏出心中的城。百度雪中说他是雪中里面痴情第一人,我觉得是苦情第一人,被他喜欢的女子命太好,得如此重情;被他喜欢的那个女子命太不好,得如此重情却弃之如敝履,可就是这样苦情一生,他也甘受之,可敬可佩可惜。从他为他女儿所留锦囊可看出此人才学可谓料事如神,不过为情所困,不作为可能也只是因为家族腐朽不堪,众人皆醉我独醒,最后以性命还家族白茫茫一片大雪真干净。
谢灵——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
只以文摘凸显这个魔头的出彩之处,“谢灵根本不去看战场那边,双眼淌出泪水,低头在娘子额头亲了一下,然后替她抹上睁大瞪圆的双眸。她曾说过,喂,老鬼,输了就输了呗,输给洛阳哩,又不丢人,要不咱们种田养鸡鸭去好了,一起老死,不也挺好。他没答应,说要再与洛阳誓死一战,这些年疯狂杀圌人夺心吃肝,越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她也从不嫌弃。以为这辈子多半赢不过洛阳,会死不瞑目,为何你却先死了?她说真有那一天假使只差一丝一毫,就可以打败那个高高在上的洛阳,那就剥开她的胸膛,吃了她的心肝。谢灵两行清泪变血泪。”便宜的甜言蜜语好说,愿为之死的能有几人。
洛阳——你要天下,我要你,分了别人我不要
只以一句评她,“无心之人最是痴情”……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韩非子
上篇讲到儿女情长,这篇则是杂篇,想谈谈印象深刻的几位谋士和一些其他。
李义山,与阳谋赵长陵齐名,对北凉的规划,可以称得上无双国士。在书中评论谋士中,凤年对他一生,给出了七十一子,仅次于黄龙士,高于元本溪。他的一生,可以看出所谓慧极必伤是有道理的,劳心劳力呕心沥血,有超人的谋算,在种种桎梏中求得平衡,在平衡中谋生机,在生机中图大业。步步为营,说来轻松,但当我们真正面对的是一招错满盘皆输的博弈,落子无悔中当有决断,这种心力经营注定薄情,否则当局者迷,所以当最后油尽灯枯那一刻,追悔应当在凤年小时候多夸夸他的那种情愫流露最是真切动人,人死灯灭,最后一句,五十年鸿业,说与山鬼听。
现在,这样的国士也许很难有,但这样的谋士应该在各行业中都有,也就是开辟行业道路的人,公司CEO们不也是商海大战中的纵横家,题外话,觉得提出互联网金融想法的人真是厉害,互联网已经可以成为商人,公司之后,又一降低交易成本的枢纽。
元本溪,不知道,就是不喜欢这个老头,当然他的韬略经纬从一个王朝运行的有条不紊就可见一斑,但造成白衣案,不喜不做评论了。
太平令,出场极少,但是场面非常恢弘,真正的指点江山。但是最令我感慨的是,他在讲述两国地理,人文风情,尤其从细处着手,小道大米多少钱一斗,每日寻常农户吃多少,一年多少,钱币的换算,等等,非常细致入微,大致功能和统计处一致。所谓民情,真的不是在我看来非常弱智的一句,你幸福吗?吃得饱,穿得暖,偶尔还能吃得好,病了看得起病,可以读得起书,幼有所养,老有所依,这就是生活中一些很实在的东西,如今看重的指标GDP到底还是易于操作但存在很多不足,但要有信心,尾大尚且不掉,国家,两字太重,需要有很多人的奉献,需要有更多的包容。原来看新闻看讲话总觉得假大空而非常反感,但是如今想来,能在电视里面讲话的多半是纲领性的,你不能指望天天打开电视就是一些事件说明书,播音员念着政策操作指南,所以各司其职就好。
黄龙士,这个家伙我觉得所求非常大,没他那境界,只隐约觉得所求的东西我觉得只能用一些虚拟的词,比如希望,生机这类来形容。江山,江湖,不平则鸣,长久太平背后可能就是死气沉沉古井不波,所以他搅动一池春水,激荡岁月数十年,在动乱中生出一片勃然生机。喜欢黄龙士,不在于他无上谋略,而是那些他和一个长得像他早夭闺女的呵呵干闺女的温情;那个被呵呵姑娘一脚踹翻只会苦着脸求闺女在外人面前给他留点面子;那个摆摊儿算命被识破,想拿走闺女的那支宝贝钗子被呵呵姑娘用向日葵打得手一缩;是那个只观战不救徐凤年想在闺女背着的向日葵中掏几把瓜子被闺女气呼呼的左扭右扭不给碰;是他睡着了,呵呵姑娘会把徐凤年给她戴上的毛帽子戴在他头上,趴着看他;因为呵呵姑娘,给他加分二十,因为温华,给他扣分八十!
张巨鹿,是朝廷的糊裱匠,是宰相之才,是一个开国皇帝身边用的趁手的刀子,剔除腐肉,打击豪门世家势力,集中王权,生前光荣无限,最后捐躯平众怨,死后祸及家族。就像汉武大帝电视剧中那个颁布推恩令“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的主父偃有类似。
禄球儿,文中这肉球每次一出场感觉就是化成人形的猪八戒来了,地面都得抖三抖,精通腹黑的人物,脸皮奇厚,人前溜须拍马各种无下限。但是看得出来,这真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徐凤年指出了两点,第一是,从一而终,无论溜须拍马恶心人还是怎么,他从来只认准了一个主子,只对主子溜须拍马,此为忠诚或者是节操。这里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温衡,十年里面的人物,,记得她给她爷爷写的信,“爷爷,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按照您的吩咐努力做一个温家人,人前无私人后自私,人前坚强人后哭泣,人前吃亏人后赚回,人前聪明人后......依旧聪明。孙女愚钝,揣摩了整整三月有余,却没有理解其中的含义,心中十分惭愧。”然后记得她说了她和温莞的不同,温莞人前装和善,而她说她自己有战战兢兢的野心,她人前人后都一个样。其实说的也是一个从一而终的道理,表里如一的另一种解释吧。第二点,是禄球儿有底线,他对他女儿是真疼,所以他名声再怎么不好,到底有软肋,做事有顾忌。我觉得这是做人做事都非常重要的,有底线的人虽然终有软肋,但是没了底线,人性黑洞可以吸附很多太可怕的东西。除了这些之外,文中说到他是徐骁六个义子里面真正文武全才的,褚八叉,八叉手可做诗,所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当他看到义父把义母那个掉了色的翡翠镯子送给他女儿当定亲时,嚎啕大哭,可见真性情,为人如深潭,但忠诚不忘本心。
王仙芝,我只想说,真是个神仙人物,不愧他的姓名,可谓是武学道上只要前行就一定绕不过的大山,对于这等人物,只有高山仰止,即使一生靠近不了,第一要只知道人外有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总有人能做到,所以说话做事不能仅以自己的眼界而以偏概全;第二是要用以砥砺自己奋斗,而不是打消自己的信心。各行各业都有先进入行业的大佬,有济济人才,有各自的巍峨高山,可以敬之,不可怕之,这样才有后来者的源源不断的进步与超越。
黄阵图,老黄啊老黄,缺了牙的糟老头,开篇不久就挂了,但总有后人惦念。老实人没心眼,第一次与王仙芝比武不过是为了让天下人知道自己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资质平平但剑心纯粹。这类人很多,比如郭靖,比如很多笨鸟先飞的人物,他们比聪明人更具有优势的是认准了就去做,今天不行总有一天可以的那种韧性。聪明人往往喜欢走捷径,相比较就少了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积累的力量很可怕,都说苦心人天不负,就像那个很流行的等式,1.01^100和0.99^100的区别,所以非常非常佩服那些能静下心真正做事的人。
温华,怎么说,众屌丝的形象集大成者,又是很有坚守有节操的小人物,他告诉我们,有些人有些情,比自己的梦想都重要,不可辜负,你不懂,所以你做不到,他懂,所以他可以是徐凤年的兄弟。不同人在面对他那个选择的时候有不同的决断,他的选择甚至出乎黄龙士的算计,最凉薄不过人心,但不能否认,也存在这样的赤诚,渺小但绝会被忽视。
徐骁、徐凤年篇
徐骁,着墨不多但塑造的很赞的一个人物,真性情。首先,作为一个将军,身先士卒,好。护北凉安稳,很好。以北凉为那些指着他脊梁骂的那些士子守住国家,作为一个北凉王,非常好。
他和他媳妇儿第一面,跟她说,你想要江湖,我便给你一座。你想要天下,我就给你一个。而我呢,就想要个儿子,你给不给?被打成猪头是他活该,但到底最后还是求来了吴素,因为他配。记得他为吴素做的棉鞋,整整一箱子,陪着他手植的枇杷树,记得他始终珍重的那个镯子,他说徐家可能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累,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媳妇儿受气,记得他每年去敲的一百零八钟。
最感人的是他和徐凤年的相处,老子怕儿子,一方面是愧疚,一方面是真心疼爱,简直是颠覆传统父子的那种相处模式。不过看的出来,他对儿子的教育教的很好,这是后话,但是真的很喜欢这对父子相处。再回想昨天看的封神榜,李靖和哪吒,那简直是孽缘,说到底不过是李靖太看重父亲威严,不容置喙,无上权威,传统父子往往总是容易走上为了儿子有出息所以打骂管教很严厉,又不善于沟通,拉不下面子,爱在心口难开,天长日久隔阂形成天堑,传统不总是好的,后人当改要改,面子在家人面前没那么重要,乐乐呵呵多好。
英雄气短,美人迟暮,最是惹人伤悲。再强大也抵不过时间,徐骁终是老了……
徐凤年
护短,有血有肉的一个人物,不说他为了红薯一夫当关的那种,其他很多,让人佩服。他对家人是真爱,从心里疼弟弟,疼姐姐,心疼父亲,更心疼母亲。他为了让二姐开心,亲自做了一百零八棋子,却被她看都不看一眼,打翻在地,他不怪她,因为知道她生气也是为自己好;试问,即使是家人,真正能体谅能包容这种的,有多少;记得他在第一次游历的时候,总想着去走走当年徐骁走过的地方,他说他练刀是为了手刃仇人,报白衣案之仇,做北凉王,是为了让徐骁可以安心老去。
老黄说和他一起放逐三千里时,曾有次少爷要开荤,到了渔船上野妓却又扔下仅剩不多的银两,看似被吓得落荒而逃。老黄说,大概意思时能在富贵时一掷千金不算什么,能在贫困时仍然能同情他人而挥霍身家,无论贫穷富贵,把人当人看,在那个年代,这样才不容易。在这个年代,不以身家评人交友也是一种可贵。
那个瞎了眼瘸了腿的老兵口中的肯为他扶棺送终徐小子让他相信北凉有望了,那个说书老人不会知道曾与北凉王说北凉,就像很多事人们都不会知道,其中生死一线他们更不能体会,能看到的是纨绔世子,会听到的只是他的放荡不羁,这还不算委屈,他不仅要听着这些谩骂,还要为这些骂他的人守住国门,必要时还要用自家去填补边关豺狼虎豹血口,而所有的这些在他人眼里是多么的理所当然。但这些他都不能说,也无人可让他抱怨,所以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人说十之一二,已经是幸运,其他的委屈,可能只能用韩剧,那些土豪里面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还有徐凤年说的一句话觉得非常有道理,要受得了自家的好,也要吃得了自家的苦,还要看得了别人家的好,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如果真正能做到,那世上必然少了许多烦心事。
最后以徐凤年的一段结束:“他在去北莽前跟徐骁在清凉山顶对饮,借着酒意没大没小跟徐骁说了句:老了就老了,可别偷偷摸摸死了。当时徐骁满口答应,说他还没抱上孙子,可舍不得死,还吹牛皮不打草稿说他不想死,阎王爷也没胆子来收下他徐骁的命。只是徐凤年比谁都更能亲眼看到徐骁日复一日愈发严重的老态,老到父子二人一起登山时,都需要停停歇歇。为人父之前,大多数年轻人很难想象自己的父亲会老,会那么老。徐凤年睁开眼睛,继续策马北行,毕竟前头有北凉近十万参与大阅的铁骑在等他一人。有句话,徐凤年一直没有跟谁说过,徐骁也不例外。如果有一天北凉为北莽马蹄踏破,那他徐凤年一定已经战死在边境了。要死也要死在徐骁的坟墓以北。
书评到此就写完了,其实很多东西我表述能力有限,烽火的笔力确实很赞,这本等我将来肯定会买来收藏。有时候也会想自己看的到底不是所谓的有意义的书,但后来想想读书就很好,无论是经典或者是其他,只要你喜欢,读的进去就可以;好书固然如珍馐,但阅历不到可能反而不能尽其味,所以读书的时候很少勉强自己,各种杂书都看,看得进去就看,看不进去就先放一边,有时候会因为好奇或者需要,去看一些书,偶尔也会带着功利心去专门阅读一些,希望能获得什么,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这样,透过作者的笔,了解作者的一些价值感,了解一些想不到见不到的风情,这样就好了。
很早之前觉得有句话很有美感,风起于青萍之末,百度之知道原意指风从地上产生出来,开始时先在青苹草头上轻轻飞旋,最后会成为劲猛彪悍的大风后来喻指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所以你我并不知道,每天看似都差不多的日子里,有一天会不会平地起惊雷。
还喜欢两个字,愿和念,曾经拆开,觉得一个是原心,也就是本心,一个是今心,觉得非常有意思,希望你今日所念仍是昔日所愿,勿忘初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总有危机时,或迎难而上,或风紧扯呼,总有欢乐时,不妨在心中喊句,小二,上酒!(kakkak)
这本书从很早就开始看,和《食王传》几乎是同时开始看的。可是渐渐的发现除了这一本,其他的美食类小说都偏离了本心。凭借厨艺和智慧在社会上得到各种各种,却实实在在的丢开了厨师这个职业本身能带给人的愉悦和感动。作为一个吃货,请不要大意的读这本书吧!(周尹)
这本书不管其他人评价,就因为三观正,我就给好评,情节也不错。没有乱七八糟的反社,神经病情绪。………………(冬天)